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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公司被评为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
2015-06-30

    根据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在本次评选活动中荣获“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首都文明单位”荣誉是一项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单位“全能冠军”的体现,包括企业的良好业绩、科学管理、优美环境、先进文化和员工素质等等。制药公司最终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我公司各项工作尤其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
    制药公司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充分发挥首都文明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把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公司十三五发展创新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与建设和弘扬“五统一”企业文化结合起来,与创建诚信体系结合起来,把“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融入企业整体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首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紧密结合,努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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