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人冒用“同仁堂”、“北京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名义,在《良友周报》、《四川晚霞报》、《文萃报》、《家庭保健报》、《重庆晚报》等报纸上,多次发布二妙丸、清心明目上清丸、泻肝安神丸的违法广告。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在上述报纸发布过上述产品的广告,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广告。 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冒用“同仁堂”、“北京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名义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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