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人冒用“同仁堂”、“北京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名义,在《民族医药报》、《广西老年报》、《新闻信息报》(代号37-83)、《大众卫生报》、《快乐老人报》、《文摘旬刊》、《晚晴报》、《陕西老年报》、《国防时报》和《生活晚报》、《老友杂志》、《益寿文摘》、《开心老年报》等报纸上,多次发布清心明目丸、清心明目上清丸、二妙丸或同仁堂疗效加强型烂积丸的违法广告。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在上述报纸发布过上述产品的广告,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广告。我公司将追究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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